印度海關簡介
印度的超額和海關中央委員會屬于財政部的國家稅務管理局,深圳出口買單報關當出口方?jīng)]有出口權(quán),或不想使用自己公司抬頭名稱的的出口單,
一、主要職能
印度貨物稅和海關中央委員會的主要任務包括制定關稅和中央貨物稅收政策,征收關稅和中央貨物稅,打擊走私,管理海關、中央消費稅和毒品事務,深圳報關行和海關的關系:海關是進出口貨物監(jiān)管的部門,報關行只是將進出口的資料送至海關審批,獲得進出口同意的一個關卡,
二、機構(gòu)設置
印度的消費稅和海關中央委員會由四個主要海關辦公室和七個海關專員辦公室組成,具體執(zhí)行各種海關職能。其中,四個主要海關辦事處位于孟買、加爾各答、馬德拉斯和科欽。七個海關專員辦事處位于孟買機場、德里、班加羅爾、果阿、新坎德拉、納瓦希瓦和維沙格。此外,還有6個專門從事反走私工作的海關,分別位于艾哈邁達巴德、孟買、加爾各答、巴特那、西隆和勒克瑙。
三、法律基礎
1962年海關法和1975年海關保護稅法是指導中國海關管理工作的最重要的法案。
1962年海關法。該法案是印度的主要法案之一,賦予政府征收關稅的權(quán)利。該法共有17章,包括海關官員的職責、對非法進出口貨物的檢查、征收和減少關稅、進出口貨物的通關、退稅、懲處假冒偽劣商品等。
1975年關稅稅法。共有13部稅法,詳細規(guī)定了關稅的分類和征收方式。海關稅法每年都要修訂。
關稅、消費稅和黃金上訴法院負責接受和處理針對海關訂單的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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